技工类-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
申请条件
(一)身体健康,裸视或者矫正视力达到4.8及以上,辨色视力正常;
(二)中等职业教育或者高中及以上学历,工作满1年;
(三)熟练的焊接操作技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证》资格考核:
(一)被吊销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证书吊销之日起未满3年的;
(二)依照本规定被给予不得申请资格考核处理的期限未满的。
考试内容
首次参加资格考核的申请人员应当通过理论考试和相应焊接方法的操作考试。参加增加焊接方法资格考核的申请人员只需要进行相应焊接方法的操作考试。
理论考试主要考查申请人员对核设施系统基本知识,核安全设备及质量保证相关知识,核安全文化,焊接工艺、设备、材料等焊接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操作考试主要考查申请人员按照焊接工艺规程及过程质量控制要求熟练地焊接规定的试件并获得合格焊接接头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