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曲靖市2024年“三支一扶”招募“支教”人员面试工作,根据《云南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规定,结合曲靖市“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实际,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的“支教”类考生。
(一)资格复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造成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若一次递补后面试人数还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上述原则再递补一次,再次递补后该岗位仍存在无人参加面试或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取消该岗位招募计划或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于2024年7月14日上午10:00前,现场办理或将本人亲笔署名并加按手印的《曲靖市“三支一扶”人员招募放弃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曲靖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qjsrc@qq.com)。按要求书面提交放弃申请的,视为诚信放弃;未按要求书面提交放弃申请自动放弃的,视为失信放弃,失信情况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
1.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给定的课题备课、说课。备课时间6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必须使用普通话。
2.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须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在同一地点和同一时段内完成。
(二)面试内容
现行初中、小学教材。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说课内容)的编制须在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于面试前由面试考官入闱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担任面试考官的人员必须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面试考官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在面试前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7至9名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开始前从面试考官小组中抽签确定7人组成当前场次面试考官,设主考官1名。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集中规定时间: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上午7:30—8:00。
面试集中地点:曲靖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园巷59号)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置面试考场,根据需要设置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备考室、医务室,同时设置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二)面试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席、计分席等席位。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考官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曲靖市2024年“三支一扶”招募资格复审表》原件按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信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面试考场,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完毕后统一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候分室进行公示。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按“四舍五入”取舍)。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综合成绩并列处理办法。同一招募岗位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等后续程序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并列,则重新组织该岗位综合成绩并列人员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等后续程序。
九、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面试工作,邀请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记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此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三支一扶”招募资格处理。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曲靖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违反招募纪律的应募人员、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曲靖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及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
(二)本方案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会同曲靖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 0874—3316131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监委驻曲靖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874—3330108
曲靖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0874—333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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